《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幼儿园等都属于人群密集区域,一旦发生传染病,很容易发生疾病的传播和流行,这样既会对孩子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孩子正常的学习生活。通过在儿童入托、入学前查验预防接种证,可以及时发现漏种疫苗,并进行补种。儿童按时完成了免疫程序中规定的疫苗,能阻止相关传染病的传播,有效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有利于维持幼儿园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继续阅读: https://mp.weixin.qq.com/s/caeck5mDcuGZDZk-tt9YSA
上一篇【我为群众办实事】寿光市精神卫生中心全面启动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
下一篇【我为群众办实事】寿光市精神卫生中心开展医保电子凭证宣传和激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