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精神药物是指凡是能影响人的精神活动,改善精神症状的药物统称为精神药物。
抗精神药物主要是用于控制和调解患者的兴奋、妄想、幻想、幻觉等异常心理和行为,临床上用于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之躁狂症、心因性精神障碍、躯体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等疾病的治疗。
古往今来,人们都对精神病患者存有偏见、歧视,而把这样的“人”不当人来对待,蔑视、唾弃、辱骂,而且称为“疯子”、“魔症”。漫长的历史长河冲洗不掉他们倍受的耻辱,直到1952年氯丙嗪的问世,才把无数的精神病患者解放出来。氯丙嗪的发现和使用于临床,是精神病治疗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自从氯丙嗪在临床广泛应用以来,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病情很快就得到了控制,许多患者甚至可以痊愈。这又引起了一场研制新药、开拓市场的竞争。于是新药、特药、祖传秘方广告、传单纷至沓来。尤其是最近几年,广告的力度往往决定药品的价值,人们盲目追求广告,相信广告中的新药、贵药。有的盲目服用,常招致与宣传不符的后果。当然也有些药品仍然被患者和医师看中,至今仍在广泛地运用于临床,并越来越展示它治疗精神疾病的功效。
1954年Kline应用利血平对精神分裂症患者作临床治疗而取得疗效。1957年Crane和1959年Kuln分别应用异丙肼和丙咪嗪治疗抑郁症也取得了很好的疗效,推动了抗抑郁药物的发展。1960年利眠宁的问世又为精神药物多了一个新家族。细算一下,自1949年利用碳酸锂对躁狂症治疗有效以来,到1960年的利眠宁的问世,仅仅10年时间,抗精神病药就基本上搭好了框架,在以后的40年里,抗精神病药物不断发展。临床经验告诉我们,治疗精神分裂症的这些抗精神病药物确实能够使某些病例的症状消失或完全消失,但对有些病例仅只缓解症状,达不到治愈的目的。即使国内医师多年来喜欢应用的氯丙嗪,对一些病例还是没有显效。因此,仍有不少的科学家和致力于抗精神病药物研究者刻苦实践着为精神病患者开拓新药。应当毫不夸张地说,随着抗精神病药物的研究和发展,在精神疾病的治疗和预后方面已经取得了较好的经验,为精神卫生工作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